卢丽萍 1956年生,福建省南平市人,国家一级演员,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,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,非物质文化遗产“南平南词”传承人。
历任南平市南词剧团演员、副团长、党支部书记,南平市剧目工作室创作员,南平市文化艺术馆创作员,南平市二届政协委员。
曾获 “第二届中国曲艺节艺术指导牡丹奖”、“第七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全国曲艺大赛节目入围奖”、“第七届中国曲艺节优秀节目奖”,“福建省第四届水仙花新秀(新苗 )奖赛优秀辅导教师奖”、“福建省首届曲艺节金奖,优秀演员奖”、“福建省第四届曲艺节优秀节目一等奖”、“福建省第十届水仙花戏剧奖表演奖表演金奖”等。
论文《南词曲艺与南词戏剧交融的成功》、《在说学唱中塑造人物》发表于全国性独家刊物《曲艺》,《于细微处见功夫》等多篇论文发表于“福建艺术”、“福建剧谈”等刊物,并出版个人专著《南词之恋》与《南平南词表演艺术初探》。
曾被南平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命名“闽北艺术家”,授予“南词艺术荣誉奖”,评为南平市十大城市名片之一南平南词形象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