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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派布袋戏
2015-06-10 来源:福建文化记忆网 责任编辑:郑思楠

历史渊源:

南派布袋戏, 指泉州地区掌中木偶戏,它以泉腔(即南曲)演唱戏文,以区别于唱北调的漳州北派布袋戏,闽南俗称之为“掌中傀儡”、“手套式木偶”,其班社称“掌中班”。1951年7月,晋江专员公署将闽南布袋戏定名为掌中木偶戏。如今,晋江布袋戏已成为南派布袋戏的突出代表,其主要承载体为晋江市掌中木偶戏剧团。

掌中木偶戏称为“布袋戏”的缘由主要有二点:一是掌中偶人的形象构造必有个布内套(俗称“人仔腹”),以布内套连缀头部及四肢,外加套戏服;演员的手掌即活动在布内套中,巧妙地在布内套为偶人做各种身段动作,故称布袋戏。二是掌中戏班的全部行头用一口袋子就能装下,不用戏箱,便于流动演出,故被称为“布袋戏”。

我国南方布袋戏历史悠久,晋王嘉《拾遗记》载:“南陲之南,有扶娄之国,其人善机巧变化……或于掌中备百戏之乐,宛转屈曲于指间。”文中说的是一种指掌技艺,与后世“指头傀儡”相似。闽南布袋戏(掌中傀儡)究竟始于何时尚无文献可征,但至迟在五代时泉州已有傀儡演出,五代晋江人谭峭《化书》“海鱼”载:“观傀儡之假而不自疑”,是泉州傀儡源流的最早的文献记载。至南宋,原与泉州同郡的兴化已有布袋傀儡,当时莆人刘克庄(1187—1269)《巳末元日》云:久向优场脱戏衫,亦无布袋杖头担。即提供了宋代泉郡辖区曾有布袋戏的信息,其中“布袋”指的是“布袋傀儡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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