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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傀儡戏(提线木偶戏)
2015-06-10 来源:福建文化记忆网 责任编辑:郑思楠

历史渊源:

泉州提线木偶戏,古称“悬丝傀儡”、“线戏”、“木人戏”等。泉州及闽南语系地区,习称“傀儡戏”、“嘉礼戏”。有学者称之为“泉腔傀儡戏”。其源头,与远古巫文化关系甚密。本为“丧家乐”,汉代成为宾婚嘉会中“贯彼五行、超诸百戏”的独特表演艺术。晋唐时随中原士族南迁入闽。据唐末五代泉州籍道士谭峭所著的《化书》等文献,可知至迟于唐末五代即在泉州地区流行。

宋元时期,泉州成为 “海上丝绸之路”的“东方第一大港”。社会经济十分繁荣,多元文化交汇共荣。寺庙林立,祈福攘灾、酬神还愿、醮事出煞等民间信仰与民俗活动极为繁盛。泉州傀儡戏充分发挥其巫文化潜质和“沟通人神”的独特功能,与道教等宗教的科仪活动紧密结合,成为民众生、老、病、死等生命礼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。宋绍熙三年,时任泉州毗邻之漳州府太守的朱熹颁发《劝农文》,宋庆元年间朱熹门生陈淳《上傅寺丞论淫戏》等文献,即是悬丝傀儡戏在泉州及周边地区兴盛与流行的明证。由于泉州傀儡戏表演技艺独特精湛且颇具文学性,可“雅俗共赏”,因而也深受士大夫、文人的喜爱。宋“南外宗正司”皇族子弟习此艺者甚众,常“提傀儡娱宾”。明成化间《南外赵氏家范》中,立条斥禁,可证其在泉州赵氏宗室中“泛滥成灾”由来已久。

明代泉州傀儡戏经与宋元南戏诸剧种(如汉唐古乐南音和莆田戏、梨园戏的前身,兴化“七子班”、泉州“七子班”等)长期交流融合。演出剧目、音乐唱腔、表演技艺、偶像造型工艺等已成熟完备,成为宋元南戏重要一支“泉腔戏曲”的组成部分。从明·万历申辰翰海书林李碧峰、陈我含刊《新刻增补戏队锦曲大全满天春二卷》,(英)龙彼得辑《明刊闽南戏曲弦管选本三种》等文献中,均可窥其端倪。明代泉州傀儡戏的盛行亦受到外国来宾的关注。万历三年西班牙人德·拉达于《中华大帝国史》一书,及万历三十年荷兰人伦纳德·鲍乐史在《中国对巴达维亚的贸易》一书,对此均有记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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